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行為屬于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 - 行測知識
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行為屬于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減小字體增大字體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行為屬于未成年人的嚴重不良行為?
《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四條規(guī)定,本法所稱嚴重不良行為,是指下列嚴重危害社會,尚不夠刑事處罰的違法行為:
(一)糾集他人結伙滋事,擾亂治安;
(二)攜帶管制刀具,屢教不改;
(三)多次攔截毆打他人或者強行索要他人財物;
(四)傳播淫穢的讀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進行淫亂或者色情、賣淫活動;
(六)多次偷竊;
(七)參與賭博,屢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嚴重危害社會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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