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軍隊文職人員招聘備考:你的行為在民事活動中有效嗎

一、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民法中當事人的民事行為能力分為三類,首先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第一種是18周歲以上且精神正常的自然人,這種自然人在民事活動當中的權利與義務的承擔是最全面的。民法中的民事法律行為的締結主體就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第二種是16周歲以上自己掙錢可以養(yǎng)活自己的自然人,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這種情況是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一種特殊情況,但是該自然人的權利能力與義務承擔與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完全一樣。例如,小王16周歲,在當地一家企業(yè)上班,月收入3000元,而此時小王就可視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小王的任何行為就可以視為完全有效。 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 第二類是民事行為能力就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是10周歲以上18周歲以下的自然人,精神方面是尚未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

想要使其這種行為有效分為兩種方式:1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事后進行追認該行為;2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監(jiān)護人幫他代理。例如,小明此時15周歲,買了一輛全球限量版豪車作為自己的生日禮物,可以看出此行為明顯超出小明的智力或能力范圍,想要使此行為從效力待定轉為有效,就需要他的父母事后同意。或者小明的提前告訴父母讓父母幫他去買豪車。 三、無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類是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這種自然人的年齡是10周歲以下的自然人以及完全喪失辨認或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這種無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的民事能力受到的限制較大,只能從事一些與其智力、能力相符的一些行為或者是純收益的行為。其他的超越其能力范圍的行為,必須由其監(jiān)護人進行代理,否則該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