崗位能力常識判斷知識儲備之法律常識

軍隊文職考試十分注重對法律常識的考查,雖然近兩年法律試題的題量有所變化,但仍然是考查重點之一。近年來,命題者更加注重對新法知識點的測查?;谶@種命題趨勢,考生在進行備考時,要提高復習的針對性:在掌握刑法、民法、行等傳統(tǒng)法律考點的基礎上著重關注新法。法律內容的眾多讓許多考生在復習時感到頭疼,其實法律不像科技、人文等知識那樣瑣碎和無邊無涯,它是多而不亂,有一定之規(guī)的。只要掌握好的復習方法,一定可以達到事半功倍的復習效果。下面國家軍隊文職考試網(wǎng)()總結了一些重要的高頻考點,供大家記憶分享:一、掌握傳統(tǒng)法律基本理論和重點法條雖然近幾年國家軍隊文職考試中新法備受青睞,但熟悉并掌握傳統(tǒng)法律重要知識點還是很有必要,這對考生完善其法律知識體系極其關鍵。(一)不當?shù)美划數(shù)美侵笡]有合法根據(jù),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了利益。不當?shù)美臉嫵梢兴膫€:一方獲得利益;他方受到損失;獲得利益和受損失之間有因果關系;沒有合法根據(jù)。(二)無因管理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的或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自愿管理他人事務或為他人提供服務的行為。無因管理的構成要件有三,即為他人管理事務,有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沒有法定的約定義務。(三)要約和承諾要約是指一方當事人以締結合同為目的,向對方當事人所作的意思表示。發(fā)出要約的人稱為要約人,接受要約的人則稱為受要約人或相對人。承諾,是指受要約人同意接受要約的條件以締結合同的意思表示。承諾的法律效力在于一經(jīng)承諾并送達于要約人,合同便告成立。(四)善意取得善意取得,指受讓人以財產(chǎn)所有權轉移為目的,善意、對價受讓且占有該財產(chǎn),即使出讓人無轉移所有權的權利,受讓人仍取得其所有權。善意取得既適用于動產(chǎn),又可適用于不動產(chǎn)。善意取得中的受讓人需是善意的,不知出讓人是無處分權人,否則不構成善意取得。善意取得基于占有的公信力,旨在維護交易安全。(五)行政處罰的種類行政處罰的種類包括:警告;罰款;沒收違法所得、沒收非法財物;責令停產(chǎn)停業(yè);暫扣或者吊銷許可證、暫扣或者吊銷執(zhí)照;行政拘留;法律、行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行政處罰。(六)行政復議機關對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工作部門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由申請人選擇,可以向該部門的本級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也可以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海關、金融、國稅、外匯管理等實行垂直領導的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主管部門申請行政復議。對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上一級地方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對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國務院部門或者省、自治區(qū)、直轄市人民政府申請行政復議。對行政復議決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也可以向國務院申請裁決,國務院依照本法的規(guī)定作出最終裁決。(七)正當防衛(wèi)和緊急避險為了使國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財產(chǎn)和其他權利免受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為,對不法侵害人造成損害的,屬于正當防衛(wèi)。緊急避險是指在法律所保護的權益遇到危險而不可能采用其他措施加以避免時,不得已而采用的損害另一個較小的權益以保護較大的權益免遭損害的行為。(八)國家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選舉。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的年滿四十五周歲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可以被選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副主席每屆任期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每屆任期相同,連續(xù)任職不得超過兩屆。(九)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機關是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和人民政府。自治區(qū)、自治州、自治縣的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中應當有實行區(qū)域自治的民族的公民擔任主任或者副主任。(十)賠償義務機關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職權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該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兩個以上行政機關共同行使行政職權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共同行使行政職權的行政機關為共同賠償義務機關。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在行使授予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被授權的組織為賠償義務機關。受行政機關委托的組織或者個人在行使受委托的行政權力時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造成損害的,委托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賠償義務機關被撤銷的,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沒有繼續(xù)行使其職權的行政機關的,撤銷該賠償義務機關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經(jīng)復議機關復議的,最初造成侵權行為的行政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但復議機關的復議決定加重損害的,復議機關對加重的部分履行賠償義務。(十一)賠償方式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chǎn)或者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chǎn)或者恢復原狀。致人精神損害的,應當在侵權行為影響的范圍內,為受害人消除影響,恢復名譽,賠禮道歉;造成嚴重后果的,應當支付相應的精神損害撫慰金。(十二)軍隊文職的回避軍隊文職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因地域或者工作性質特殊,需要變通執(zhí)行任職回避的,由省級以上軍隊文職主管部門規(guī)定。軍隊文職擔任鄉(xiāng)級機關、縣級機關及其有關部門主要領導職務的,應當實行地域回避,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十三)處分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軍隊文職在受處分期間不得晉升職務和級別,其中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處分的,不得晉升工資檔次。受處分的期間為:警告,六個月;記過,十二個月;記大過,十八個月;降級、撤職,二十四個月。受撤職處分的,按照規(guī)定降低級別。軍隊文職受開除以外的處分,在受處分期間有悔改表現(xiàn),并且沒有再發(fā)生違紀行為的,處分期滿后,由處分決定機關解除處分并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解除處分后,晉升工資檔次、級別和職務不再受原處分的影響。但是,解除降級、撤職處分的,不視為恢復原級別、原職務。(十四)繼承遺產(chǎn)按照下列順序繼承:第一順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順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繼承開始后,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的,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喪偶兒媳對公、婆,喪偶女婿對岳父、岳母,盡了主要贍養(yǎng)義務的,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被繼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繼承人死亡的,由被繼承人的子女的晚輩直系血親代位繼承。代位繼承人一般只能繼承他的父親或者母親有權繼承的遺產(chǎn)份額。(十五)夫妻財產(chǎn)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chǎn),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二)生產(chǎn)、經(jīng)營的收益(三)知識產(chǎn)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chǎn),但本法第十八條第三項規(guī)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夫妻對共同所有的財產(chǎn),有平等的處理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夫妻一方的財產(chǎn):(一)一方的婚前財產(chǎn)(二)一方因身體受到傷害獲得的醫(yī)療費、殘疾人生活補助費等費用(三)遺囑或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夫或妻一方的財產(chǎn)(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chǎn)?;楹笥梢环礁改赋鲑Y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chǎn)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二、重點關注新法,了解新法亮點,提煉重點法條。就國家軍隊文職考試而言,近三年來,新法很受命題者青睞,2009年考查了《突發(fā)事件應對法》;2010年考查了《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食品安全法》;2011年軍隊文職招考三道法律題全部考查新法,而傳統(tǒng)的憲法、行、刑法、民法沒有涉及。《刑法修正案(八)》削減了13個死刑罪名。關于已滿75周歲的人犯罪。首次規(guī)定醉駕飆車無后果也入罪?!扒沸健比胱?。強迫勞動罪加刑。嚴格限制緩刑,延長有期徒刑數(shù)罪并罰最高刑期。一、七十五周歲以上人犯罪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過失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審判的時候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不適用死刑,但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二、累犯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犯罪分子,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內再犯應當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是累犯,應當從重處罰,但是過失犯罪和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的除外。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動犯罪、黑社會性質的組織犯罪的犯罪分子,在刑罰執(zhí)行完畢或者赦免以后,在任何時候再犯上述任一類罪的,都以累犯論處。三、數(shù)罪并罰判決宣告以前一人犯數(shù)罪的,除判處死刑和無期徒刑的以外,應當在總和刑期以下、數(shù)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決定執(zhí)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過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過一年,有期徒刑總和刑期不滿三十五年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年,總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能超過二十五年。四、緩刑對于被判處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時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宣告緩刑,對其中不滿十八周歲的人、懷孕的婦女和已滿七十五周歲的人,應當宣告緩刑:(一)犯罪情節(jié)較輕;(二)有悔罪表現(xiàn);(三)沒有再犯罪的危險;(四)宣告緩刑對所居住社區(qū)沒有重大不良影響。對于累犯和犯罪集團的首要分子,不適用緩刑。五、減刑減刑以后實際執(zhí)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處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guī)定限制減刑的死刑緩期執(zhí)行的犯罪分子,緩期執(zhí)行期滿后依法減為無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緩期執(zhí)行期滿后依法減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六、假釋被判處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執(zhí)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處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實際執(zhí)行十三年以上,如果認真遵守監(jiān)規(guī),接受教育改造,確有悔改表現(xiàn),沒有再犯罪的危險的,可以假釋。如果有特殊情況,經(jīng)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可以不受上述執(zhí)行刑期的限制。“對累犯以及因故意殺人、強奸、搶劫、綁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有組織的暴力性犯罪被判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不得假釋。七、危險駕駛罪在道路上駕駛機動車追逐競駛,情節(jié)惡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駕駛機動車的,處拘役,并處罰金。八、強迫勞動以暴力、威脅或者限制人身自由的方法強迫他人勞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jié)嚴重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明知他人實施前款行為,為其招募、運送人員或者有其他協(xié)助強迫他人勞動行為的,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九、欠薪以轉移財產(chǎn)、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shù)額較大,經(jīng)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后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guī)定處罰。有前兩款行為,尚未造成嚴重后果,在提起公訴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并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十、取消死刑的罪名走私文物罪,走私貴重金屬罪,走私珍貴動物、珍貴動物制品罪,走私普通貨物、物品罪,票據(jù)詐騙罪,金融憑證詐騙罪,信用證詐騙罪,虛開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用于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發(fā)票罪,偽造、出售偽造的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罪,盜竊罪,傳授犯罪方法罪,盜掘古文化遺址、古墓葬罪,盜掘古人類化石、古脊椎動物化石罪。《行政強制法》行政強制的”法定原則“行政強制措施應當遵循的”不得濫用“的原則一、行政強制的種類行政強制,包括行政強制措施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行政強制措施,是指行政機關在行政管理過程中,為制止違法行為、防止證據(jù)損毀、避免危害發(fā)生、控制危險擴大等情形,依法對公民的人身自由實施暫時性限制,或者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財物實施暫時性控制的行為。行政強制執(zhí)行,是指行政機關或者行政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對不履行行政決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強制履行義務的行為。二、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行政強制措施的種類:(一)限制公民人身自由;(二)查封場所、設施或者財物;(三)扣押財物;(四)凍結存款、匯款;(五)其他行政強制措施。三、行政強制措施的設定行政強制措施由法律設定。尚未制定法律,且屬于國務院行政管理職權事項的,行規(guī)可以設定除本法第九條第一項、第四項和應當由法律規(guī)定的行政強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強制措施。尚未制定法律、行規(guī),且屬于地方性事務的,地方性法規(guī)可以設定本法第九條第二項、第三項的行政強制措施。法律、法規(guī)以外的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不得設定行政強制措施。四、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方式:(一)加處罰款或者滯納金;(二)劃撥存款、匯款;(三)拍賣或者依法處理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四)排除妨礙、恢復原狀;(五)代履行;(六)其他強制執(zhí)行方式。五、查封、扣押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情況復雜的,經(jīng)行政機關負責人批準,可以延長,但是延長期限不得超過三十日。法律、行規(guī)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對查封、扣押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應當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損毀;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對查封的場所、設施或者財物,行政機關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損毀或者擅自轉移、處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損失,行政機關先行賠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因查封、扣押發(fā)生的保管費用由行政機關承擔。《婚姻法》司法解釋三婚前貸款買房歸自己父母贈與房屋的歸屬更明確婚內財產(chǎn)分割照顧弱者拒做”親子鑒定“將敗訴一、婚前貸款買房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chǎn)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chǎn)支付首付款并在銀行貸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財產(chǎn)還貸,不動產(chǎn)登記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chǎn)由雙方協(xié)議處理。依前款規(guī)定不能達成協(xié)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chǎn)歸產(chǎn)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chǎn)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后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chǎn)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jù)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guī)定的原則,由產(chǎn)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二、父母贈與房屋的歸屬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資為子女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視為只對自己子女一方的贈與,該不動產(chǎn)應認定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chǎn)。由雙方父母出資購買的不動產(chǎn),產(chǎn)權登記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該不動產(chǎn)可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按份共有,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三、婚內財產(chǎn)分割婚姻關系存續(xù)期間,夫妻一方請求分割共同財產(chǎn)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有下列重大理由且不損害債權人利益的除外:(一)一方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揮霍夫妻共同財產(chǎn)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等嚴重損害夫妻共同財產(chǎn)利益行為的;(二)一方負有法定扶養(yǎng)義務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醫(yī)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關醫(yī)療費用的。四、親子鑒定夫妻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并已提供必要證據(jù)予以證明,另一方?jīng)]有相反證據(jù)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不存在一方的主張成立。當事人一方起訴請求確認親子關系,并提供必要證據(jù)予以證明,另一方?jīng)]有相反證據(jù)又拒絕做親子鑒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請求確認親子關系一方的主張成立?!渡鐣kU法》養(yǎng)老保險繳費不滿十五年妥善解決。工傷醫(yī)療費用第三人不支付,由基金先行支付。失業(yè)人員享受醫(yī)保待遇,個人不繳納醫(yī)保費。職工未就業(yè),配偶享受生育醫(yī)療費用待遇。單位不繳社保費將強制劃撥。工會有權監(jiān)督社?;?。社會保險費實行統(tǒng)一征收。一、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由用人單位和個人繳費以及政府補貼等組成。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參加基本養(yǎng)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繳費至滿十五年,按月領取基本養(yǎng)老金;也可以轉入新型農(nóng)村社會養(yǎng)老保險或者城鎮(zhèn)居民社會養(yǎng)老保險,按照國務院規(guī)定享受相應的養(yǎng)老保險待遇。個人跨統(tǒng)籌地區(qū)就業(yè)的,其基本養(yǎng)老保險關系隨本人轉移,繳費年限累計計算。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基本養(yǎng)老金分段計算、統(tǒng)一支付。具體辦法由國務院規(guī)定。二、基本醫(yī)療保險下列醫(yī)療費用不納入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支付范圍:(一)應當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的;(二)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的;(三)應當由公共衛(wèi)生負擔的;(四)在境外就醫(yī)的。醫(yī)療費用依法應當由第三人負擔,第三人不支付或者無法確定第三人的,由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權向第三人追償。三、工傷保險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從工傷保險基金中支付:(一)治療工傷的醫(yī)療費用和康復費用;(二)住院伙食補助費;(三)到統(tǒng)籌地區(qū)以外就醫(yī)的交通食宿費;(四)安裝配置傷殘輔助器具所需費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經(jīng)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的生活護理費;(六)一次性傷殘補助金和一至四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七)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醫(yī)療補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遺屬領取的喪葬補助金、供養(yǎng)親屬撫恤金和因工死亡補助金;(九)勞動能力鑒定費。因工傷發(fā)生的下列費用,按照國家規(guī)定由用人單位支付:(一)治療工傷期間的工資福利;(二)五級、六級傷殘職工按月領取的傷殘津貼;(三)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享受的一次性傷殘就業(yè)補助金。四、社會保險基金社會保險基金包括基本養(yǎng)老保險基金、基本醫(yī)療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失業(yè)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各項社會保險基金按照社會保險險種分別建賬,分賬核算,執(zhí)行國家統(tǒng)一的會計制度。社會保險基金專款專用,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占或者挪用?;攫B(yǎng)老保險基金逐步實行全國統(tǒng)籌,其他社會保險基金逐步實行省級統(tǒng)籌,具體時間、步驟由國務院規(guī)定。崗位能力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

2017年考試常識判斷考點(詩詞類)

一、常識判斷題最新考情:古詩詞類常識題成為命題人偏好為了讓考生更加直觀地了解詩詞類題目在近年軍隊文職招考中的考查情況,下面列表予以說明:從上表可以直觀感受到國家軍隊文職考試常識判斷模塊對于詩詞類題目的偏愛。下面就直入主題,為大家盤點一下詩詞類題目的幾種考查類型。二、古詩詞類常識判斷題的題型盤點綜合近兩年的軍隊文職招考真題來看,詩詞類題目的考查類型主要有以下兩大類:(一)直接考查詩詞與作者的對應關系這類題型難度不大,但涉及的范圍較廣,備考時需要熟記一些經(jīng)典詩句的出處及作者,增加知識積累。下列歷史人物與其著名言論對應錯誤的是()A.孟子--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濟天下B.林則徐--茍利國家生死以,豈因禍福避趨之C.梁啟超--國家之主人為誰?即一國之民是也D.曾國藩--天變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A、B兩項一般考生應該都能判斷出來是正確的。C、D兩項很多考生可能不太清楚。學寶云課堂的老師認為這時候可以另辟蹊徑,從人物特征上尋求突破。D項曾國藩這個人,我們都知道他是封建傳統(tǒng)官僚,是不會說出這么具有革新性的言論的,所以可以推斷D項錯誤。事實上D項出自《宋史·王安石列傳》,北宋時期,王安石為了推行自己的改革主張,強調要在思想上破除當時人的守舊心理。在考試中遇到這類題時,可以先排除自己熟悉的選項,對于不熟悉的選項,不妨根據(jù)詩詞的意思,從歷史人物的特征上尋求突破,這樣可以大大提高正確率。(二)與其他學科結合考查近些年的古詩詞類常識判斷題不再單純考查詩詞與作者的對應關系,而是將詩詞與自然科學、社會科學等知識結合起來考查。學寶云課堂的老師認為這樣做學科跨度大,難度水平也陡然提升,既考查考生的文學素養(yǎng),又考查其他學科知識,對考生的備考提出了挑戰(zhàn)。1.與自然科學結合考查詩詞與自然科學結合考查,不僅要求考生要能熟知詩詞的內容大意,還要能準確判斷出其中蘊含的物理化學原理。這種題型的考查形式一般為:給出四項詩詞與物理化學原理的對應關系,要求選出對應正確(錯誤)的一項。對下列詩詞蘊含的化學原理解釋錯誤的是()A.蠟炬成灰淚始干--烴類的不完全燃燒B.爆竹聲中一歲除--爆炸產(chǎn)生二氧化硫C.日照香爐生紫煙--多環(huán)芳香烴的升華D.洪爐照破夜沉沉--燃燒釋放二氧化碳這題很多考生會在C、D兩項中拿不定主意,其實歸根到底還是對詩詞的意思理解不夠,認為C項中的“香爐”與D項中的“洪爐”差不多,其實兩者所指大相徑庭。C項“香爐”指的是廬山的香爐峰,這樣就可以推出C項是一種物理現(xiàn)象,跟什么“多環(huán)芳香烴的升華”半毛錢關系也沒有。所以,這題選C項。2.與時節(jié)結合考查現(xiàn)在的命題者也喜歡將詩詞與四個季節(jié)、二十四節(jié)氣以及傳統(tǒng)節(jié)日等結合考查。比如:“暮云收盡溢清寒,銀漢無聲轉玉盤。此生此夜不長好,明月明年何處看?!边@是蘇軾的一首絕句,歌詠的節(jié)令是()A.重陽B.中秋C.七夕D.清明這首詩是蘇軾的《中秋月》。從其中的“玉盤”“明月”這些古人常用來描寫中秋月圓之夜的景象,可知只有B項中秋符合題意。3.與其他知識結合考查近年還出現(xiàn)了詩詞與體育項目、經(jīng)濟學原理、哲學原理、對聯(lián)等結合考查的試題,這里不再舉例說明。詩詞類題目的考查形式越來越靈活了,我們唯有不斷加強積累,平日里多閱讀一些??嫉奶圃?、宋詞,理解其大意和內涵,才能在考試中以不變應萬變,獲取高分。相信通過上面的講解,大家對詩詞類題目的考查形式、解題切入點以及備考方向會有全面的認識??偠灾灰軠蚀_把握詩詞的大意,那么這類問題將不在話下。:《》

2016年考試常識判斷復習有妙招

常識判斷是2016年國家軍隊文職考試行政能力測試五個部分之一。與其他四個部分相比,常識判斷有其自身的獨特性。2016年國家軍隊文職考試中,常識判斷部分知識含量大,考查范圍廣,內容涵蓋了政治、經(jīng)濟、法律、管理、歷史、文化、地理、科技、生活等各個方面,目的在于考查考生基本知識的掌握及運用能力,但是因為涉及內容過多,常會讓考生覺得無所適從,不知該如何復習。提醒各位考生,可按照以下思路復習:一、從頭到尾的完整復習常識判斷部分,涉及的知識點廣而雜,不知從何著手,就有可能放棄復習。對于常識判斷部分的復習注意以下幾個點。首先,在之前知識積累的基礎上,建議考生用平時的時間把常識部分所有科目的內容翻閱一遍,看完一遍并做相應的專項練習題,不要求過多,在沖刺階段挑選一些典型有代表的題目來做,以保證題目原創(chuàng)性高,每個部分20-30道題即可,真正達到對所復習內容的鞏固和理解的目的。其次,真題及模擬訓練。之前考生應該做了不少模擬題,這時考生應掌握做題的時間和感覺,更重要的是,通過做題掌握考查的重難點。這時反復做真題,在做真題的時候檢驗自己的復習效果。同時配套做模擬題鞏固提高。通過廣泛的做題,鍛煉自己的做題節(jié)奏及摸清真題的出題規(guī)律,將自己的知識薄弱點一一擊破。最后,臨考試很近了的時候,再把資料重新翻閱一遍,溫故而知新。另外,再把之前做過的真題和模擬題拿出來看看,看作對的題為鞏固知識點,看做錯的題從而總結積累??忌屑山箲]、浮躁,要沉得住氣,再次看書,可以參考相關輔導資料多重視一些重難點及考試的預測點??傊?,在此階段要調整好心態(tài),不放棄看書,一直堅持到底。二、巧取分數(shù)的備考方法常識判斷部分因為知識的龐雜,所以對具體內容還要掌握正確的備考復習方法,這樣在復習時事半功倍。多關注國情社情。所謂國情社情除了指中國的地理、歷史、國家性質等內容外,還有國家的大政方針、主要政策,考生應將復習的重點放在這一部分。比如黨的十八大報告內容、十八屆三中全會的內容、十二五規(guī)劃綱要、中央一號文件等。掌握各學科整體脈絡。常識判斷考查內容涵蓋政治、經(jīng)濟、法律、歷史等多個方面,知識點繁多,考生在做這部分的復習時不可眉毛胡子一把抓,建議考生在復習時對各學科的內容從整體上把握,提綱挈領的復習可更好的抓住各學科的精髓,不至于因小失大。如經(jīng)濟部分:宏觀經(jīng)濟:財政政策、貨幣政策、收入分配政策、消費政策等,如人文歷史:中國古代史、近現(xiàn)代史(鴉片戰(zhàn)爭、洋務運動、維新變法、太平天國、辛亥革命等)、世界史。人文文學:古代文學、現(xiàn)當代文學、世界文學。有舍有得。崗位能力考試題目相對較多,答題時間相對較短,而常識判斷部分考查內容涵蓋廣泛,考生在答題時千萬要掌握好答題速度,對于沒有復習到的地方,要有所舍棄,將答題的珍貴時間用在更有把握的題目上。三、沉著冷靜的備考心態(tài)考生在備考時,要相信自己通過長時間的系統(tǒng)復習,知識水平肯定會有所進步,對于知識點的掌握也會越來越熟練,備考心態(tài)要調整好,要堅持不懈,持之以恒。多給自己積極的心理暗示,相信自己就是最棒的,在考試中一定能夠考出理想的成績。相信成功。成功總是令人欣喜,收獲好成績無疑是最大的成功。成功不會突如其來,從天而降;而是腳踏實地,不斷進取,大的成功,從來都是由以往小的成功鋪就而成?!安环e跬步,無以至千里”。每一天的收獲,可以為最后的勝利奠定基礎。自信是喚醒成功的動機,可以賦予自己冷靜的頭腦和積極的自我暗示。相信成功,讓成功眷顧自己。崗位能力更多解題思路和解題技巧,可參看。

2016年考試常識判斷考查內容盤點

一、考點分布從上表的題型分布來看,近三年軍隊文職招考的常識判斷題維持在20道,可以預計2016年軍隊文職招考的常識判斷題將仍為20道。各科考點在題量上主要呈現(xiàn)如下規(guī)律:Ⅰ、法律、人文、地理、科技是考查重點;政治、經(jīng)濟每年都會考查,總題量為3道左右;哲學是選考題型。Ⅱ、2015年軍隊文職招考分為A、B兩類。A類常識判斷對人文和地理考查較多,B類常識判斷對法律考查較多。二、考查內容盤點(一)法律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法律常識的考查呈現(xiàn)出如下特點:一是側重于對法理學也就是法律內涵的考查;二是當年頒布的新法為??純热?。(二)政治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政治常識的考查更加突出考生對國家重大方針政策的關注度,多是結合當前社會熱點來命題,并且有明顯的綜合性考查的特點,每年考查題量一般為2道左右。(三)經(jīng)濟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經(jīng)濟常識考查很少,一般只是略有涉及,相對來說比較簡單。(四)哲學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哲學常識幾乎不作考查。哲學常識比較簡單,容易拿分,因此在復習時不必花費過多時間。(五)人文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人文常識考查比重較大,尤其是對古代文學、文化常識的考查,有越來越重視的趨勢,考生應引起注意。不過,考題中出現(xiàn)的詩句、成語大部分都是我們耳熟能詳?shù)?,這就要求考生要加強積累。(六)地理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地理常識越考越難,與其他學科知識結合起來考查成為考試趨勢。(七)科技考查內容盤點由上表可知,科技常識考查呈現(xiàn)出如下特點:一是生活常識成為常考內容;二是科技史的考查力度加大,國內國外科技史均列入考查范圍;三是與其他學科知識尤其是古詩詞結合考查。三、考情分析綜上可知,軍隊文職招考常識判斷有如下考查特點:特點一:突出國情社情常識判斷所考查的國情社情知識,內容龐雜,但亂中有序,考點也相對較集中。特點二:強調考生的綜合管理基本素質綜合管理基本素質,就是指對政治、經(jīng)濟、法律等綜合管理常用知識的綜合應用能力,它不僅要求考生要能熟練記憶這些常用知識,還要能準確理解這些知識,更要能靈活運用這些知識。特點三:以時政熱點為切入口常識判斷對時政熱點的考查,多以當年熱點事件為切入口,深度測查考生對該熱點事件背后所涉及知識的了解程度。特點四:注重考查人文社科及科技素養(yǎng)人文社科及科技素養(yǎng)包括中外文學、歷史、科技發(fā)展、日常生活等多方面的知識,既涉及理論,也涉及應用。這部分考點在軍隊文職招考中的考查比重逐漸加大,且考試不僅要求考生能夠熟練掌握相關知識,更能在日常生活中加以靈活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