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上海軍隊文職招考考試軍隊文職人員招聘公共基礎寫作貫徹執(zhí)行題要遵守“客觀實際”
關于申論貫徹執(zhí)行題很多考生都能聯想到的是依據材料來宏觀作答,這個整體是沒有問題的。但是,也有很多考生在學習的過程中意識到有一些高分的貫徹執(zhí)行題目,是需要融合一些所謂的工作經驗才可以拿到高分的,那么這種情況又應該怎么解釋呢?在這里專家為大家來答疑解惑。一、何為客觀實際?講話稿是我們在學習過程中,經常遇到的一個題型。但是很多學生能夠通過題干和材料來整體把握,不過如果僅僅依據材料來作答,那么一般的申論材料中其實是沒有講話稿構成中的開場白和結束語的。這時,很多同學就會有這樣的困惑,申論不是要依據材料內容來進行作答嗎?那么依據材料內容,沒有涉及到的開場白和結束語,為什么在講話稿的撰寫過程中很多同學都有意識在答案內容中得以呈現呢?是因為,你已經在不知不覺中將申論的公文寫作技巧融合了我們的客觀實際,也就是實際工作中大家需要把握的一些行文技巧。因為融合實際你也會考慮到既然是講話稿,那么在真正講解重點內容之前,我們還是會有一個過渡和開場。那么這個部分就是我們所謂的客觀實際。這也是申論公文寫作區(qū)別于非作文的其他題型的重要的部分,需要考生融合工作技巧來進行把握。二、如何提升客觀實際的作答能力?很多考生的困惑在于,如果考察具體的工作能力,因為沒有工作經驗,所以很多時候是模糊的,到底什么時候要加入客觀實際,什么時候是以依托申論材料內容來作答,節(jié)奏是把握不好的。在這里,中公教育專家提醒大家,一定要注意把握重點。沒有技巧,是可以通過積累和模擬來實現的,所以這就需要考生首先提升自己的綜合分析能力,一定要依據題干和要求來進行宏觀分析,看看命題人需要我們做的事情到底是僅僅為依據材料來作答,還是考察了大家的模擬機關工作能力。第二點就是建議所有考生在日常的學習中,對于考察的公文種類要依據實際情況進行大量的范文參考,通過參考范文,漸漸能夠感知哪一類題型是依據材料即可,哪一類題型是需要融合材料之外的部分內容。
《專業(yè)綜合》刑法學:犯罪客觀方面概述
犯罪客觀方面,是指刑法所規(guī)定的、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造成侵害的客觀外在事實特征。犯罪客觀方面是構成犯罪所必須具備的要件。犯罪客觀方面具有如下幾個特征:(一)犯罪客觀方面為刑法規(guī)定而具有法定性(二)犯罪客觀方面以客觀事實特征為內容(三)犯罪客觀方面是說明行為對刑法所保護的社會關系有所侵犯的客觀事實特征(四)犯罪客觀方面是成立犯罪所必須具備的客觀因素二、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也可稱為犯罪客觀方面的內容或犯罪客觀要件,是指犯罪成立在犯罪客觀方面所必須具備的條件。犯罪客觀方面的要件具體表現為危害行為、危害結果、以及行為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對象。其中,1)危害行為是—切犯罪在客觀方面都必須具備的要件,2)危害結果是大多數犯罪成立在客觀方面必須具備的要件;3)特定的時間、地點、方法(手段)以及對象是某些犯罪成立而在犯罪客觀方面必須具備的要件。三、犯罪客觀方面的意義研究犯罪的客觀方面,對正確定罪量刑具有重要意義。(一)有助于區(qū)分罪與非罪的界限(二)有助于區(qū)分此罪與彼罪的界限(三)有助于區(qū)分犯罪完成與未完成形態(tài)的界限(四)有助于正確分析和認定犯罪的主觀要件(五)有助于正確量刑就同一性質的犯罪而言,犯罪客觀方面對于量刑的影響體現在兩個方面:(1)從立法上看,刑法對不少犯罪往往把是否具備某種危害結果作為加重處罰的根據。(2)從司法實踐中看,同一性質犯罪的不同案件,它們所實施的方式、手段以及時間、地點、條件、具體對象等往往不盡相同,具體案件不同的危害程度有影響甚至有重要的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