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質量管理部工作內容-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1-24 22:46:05質量管理部工作內容1.參與產品的研究開發(fā)及試制。2.對產品、原物料、加工品等規(guī)格及作業(yè)標準,提出改善意見或建議。3.制定進料、加工品、成品檢驗標準確實執(zhí)行。4.制定制程檢查標準,并稽核檢查站檢查人員是否確實實施。5.質量異常的妥善處理,及鑒定報廢品。6.檢驗儀器與量規(guī)的管理與校正,及庫存品的抽驗。7.原料供應商,外協加工廠商等交貨質量實績的整理與評價。8.督導并協助協作廠商改善質量,建立質量管理制度。9.制程巡回檢驗。10.制程管理與分析,專案研究并作改善,預防等再發(fā)防止措施。11.客戶抱怨案件及銷貨退回的分析、檢查與改善措施。12.資料回饋有關單位。13.執(zhí)行質量管理日常檢查工作。14.做好質量保證作業(yè)。15.研究制訂并執(zhí)行質量管理教育訓練計劃。16.制定質量管理規(guī)定,推行全面質量管理。17.其他有關質量管理事宜。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資產管理合同應當包括的必備內容-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19 11:08:39資產管理合同應當包括的必備內容證券公司開展客戶資產管理業(yè)務,應當依據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證券公司客戶資產管理業(yè)務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與客戶簽訂書面資產管理合同,就雙方的權利義務和相關事宜做出明確約定。資產管理合同應當包括下列基本事項:(1)客戶資產的種類和數額。(2)投資范圍、投資限制和投資比例。(3)投資目標和管理期限。(4)客戶資產的管理方式和管理權限。(5)各類風險揭示。(6)客戶資產管理信息的提供及查詢方式。(7)當事人的權利與義務。(8)管理報酬的計算方法和支付方式。(9)與客戶資產管理有關的其他費用的提取、支付方式。(10)合同解除、終止的條件、程序及客戶資產的清算返還事宜。(11)違約責任和糾紛的解決方式。(12)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的其他事項。合格投資者要求 證券公司可以自行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也可以委托其他證券公司、商業(yè)銀行或者中國證監(jiān)會認可的其他機構代為推廣。集合資產管理計劃應當面向合格投資者推廣,合格投資者累計不得超過200人。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承擔所投資集合資產管理計劃風險能力且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單位和個人:(1)個人或者家庭金融資產合計不低于100萬元人民幣。(2)公司、企業(yè)等機構凈資產不低于1 000萬元人民幣。依法設立并受監(jiān)管的各類集合投資產品視為單一合格投資者。資產管理業(yè)務禁止行為的有關規(guī)定 證券公司從事客戶資產管理業(yè)務,不得有下列行為:(1)挪用客戶資產。(2)向客戶作出保證其資產本金不受損失或者取得最低收益的承諾。(3)以欺詐手段或者其他不正當方式誤導、誘導客戶。(4)將客戶資產管理業(yè)務與其他業(yè)務混合操作。(5)以轉移資產管理賬戶收益或者虧損為目的,在自營賬戶與資產管理賬戶之間或者不同的資產管理賬戶之間進行買賣,損害客戶的利益。(6)自營業(yè)務搶先于資產管理業(yè)務進行交易,損害客戶的利益。(7)以獲取傭金或者其他利益為目的,用客戶資產進行不必要的證券交易。(8)內幕交易或者操縱市場。(9)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中國證監(jiān)會規(guī)定禁止的其他行為。資產管理業(yè)務客戶資產托管的基本要求 資產托管機構辦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托管業(yè)務,應當履行下列職責:(1)安全保管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2)執(zhí)行證券公司的投資或者清算指令,并負責辦理集合資產管理計劃資產運營中的資金往來。(3)監(jiān)督證券公司集合資產管理計劃的經營運作,發(fā)現證券公司的投資或清算指令違反法律、行政法規(guī)、中國證監(jiān)會的規(guī)定或者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應當要求改正;未能改正的,應當拒絕執(zhí)行,并向中國證監(jiān)會報告。(4)出具資產托管報告。(5)集合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其他事項。
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內容]-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8-21 12:16:11[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內容]第一百五十二條 宅基地使用權人依法對集體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權利,有權依法利用該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宅基地使用權取得、行使和轉讓的法律適用]第一百五十三條 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適用土地管理法等法律和國家有關規(guī)定。[宅基地滅失后重新分配]第一百五十四條 宅基地因自然災害等原因滅失的,宅基地使用權消滅。對失去宅基地的村民,應當重新分配宅基地。[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第一百五十五條 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應當及時辦理變更登記或者注銷登記。相關規(guī)定《土地管理法》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 基地的,不予批準。命題題眼本章規(guī)定了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內容;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以及宅基地滅失后的重新分配等事項,不是司法考試的重點,主要考點是:1、宅基地使用權的權利內容(1)宅基地歸集體所有,由農民使用。(2)宅基地的用途是建造住宅及其附屬設施。2、宅基地使用權的取得、行使和轉讓(1)根據土地管理法的規(guī)定,農村村民一戶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積不得超過省、自治區(qū)、直轄市規(guī)定的標準。農村村民建住宅,應當符合鄉(xiāng)(鎮(zhèn))土地利用總體規(guī)劃,并盡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內空閑地。農村村民住宅用地,經鄉(xiāng)(鎮(zhèn))人民政府審核,由縣級人民政府批準;其中,涉及占用農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第44條的規(guī)定辦理審批手續(xù)。農村村民出賣、出租住房后,再申請宅基地的,不予批準。(2)擔保法規(guī)定,宅基地使用權不得抵押。(3)宅基地使用權是基于集體成員身份享有的一種保障性的權利,作為基本保障,宅基地使用權不應當流轉到集體之外。因此,禁止城鎮(zhèn)居民在農村購置宅基地。3、宅基地滅失后重新分配(1)重新分配宅基地的客觀原因是自然災害等導致宅基地的滅失。(2)可以享受重新分配宅基地的權利人應當是因此而喪失宅基地的集體的成員4、宅基地使用權的變更登記和注銷登記(1)物權法沒有要求宅基地使用權的設立(取得)必須登記。(2)物權法沒有明確要求所有宅基地使用權一旦發(fā)生變更一律登記,但是對于已經登記的宅基地使用權轉讓或者消滅的,則明確規(guī)定了應當及時辦理變更或者注銷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