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總則 - 行測知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總則減小字體增大字體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條例的總則
1.制訂本條例的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民用爆炸物品,預防爆炸事故的發(fā)生,防止反革命分子和其他犯罪分子利用爆炸物品進行破壞活動,保障社會主義建設和人民生命財產(chǎn)的安全,特制定本條例。
2.民用爆炸物品的種類
所稱民用爆炸物品,是指非軍用的下列爆炸物品:爆破器材,包括各類炸藥、雷管、導火索、導爆索、非電導爆系統(tǒng)、起爆藥和爆破劑;黑火藥、煙火劑、民用信號彈和煙花爆竹;公安部認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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