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地區(qū)不得設立娛樂場所? - 行測知識

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地區(qū)不得設立娛樂場所?減小字體增大字體2013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常識備考-哪些地區(qū)不得設立娛樂場所?

北京市實施《娛樂場所管理條例》辦法第五條規(guī)定,下列地區(qū)不得設立娛樂場所:

(一)東西長安街及延長線(建國門至復興門)。

(二)中央黨、政、軍等主要機關周邊200米之內。

(三)大、中、小學校周邊200米以內。

(四)居民樓內(含商住兩用樓)。

(五)市政府規(guī)定的其他不宜設立娛樂場所的地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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