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 - 行測知識
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國家繼承發(fā)生的原因和國家繼承必須具備的條件。
答:(一)國家繼承是指由于領土變更的事實而引起一國的權利和義務轉(zhuǎn)移給另一國的法律關系。產(chǎn)生的原因有:(1)分裂,即一國分裂為數(shù)國。
(2)合并,即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國家合并組成一個新國家。
(3)分離,即國家的一部分或數(shù)部分領土從該國分離出去,成立新國家。
(4)獨立,即殖民地或附屬領土獲得獨立,成立新的獨立國家。
(5)割讓,即一國領土的一部分移交給另一國。
(二)無論是條約方面或條約以外事項的國家繼承,都必須具備兩個基本條件:
(1)條約方面和條約以外事項的權利和義務,必須符合國際法。一切與國際法相抵觸的權利和義務,均不屬于繼承范圍。
(2)國家繼承的權利和義務必須與所涉領土有關聯(lián)。與所涉領土無關的權利和義務不屬于國家繼承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