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政管理知識點-行政首長負責制 - 行測知識

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政管理知識點-行政首長負責制減小字體增大字體軍隊文職招聘考試行政管理知識點-行政首長負責制

1.時間:(1)1982年以前:我國行政領導體制一直是委員制.

(2)1982年12月4日五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通過: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

2.首長的范圍:

a.第一類:法定的首長:包括國務院總理、各委員會主任、部長、省長、自治區(qū)主席、市長、州長、縣長、區(qū)長、鎮(zhèn)長、鄉(xiāng)長

b.第二類:推定的首長:

包括國務院秘書長、中國人民銀行行長、審計署審計長、國務院直屬機構的正職領導、縣級以上地方各級政府組成部門的正職領導+其他

3.主要內容:

a.向誰負責:

向本級人大及其常委會負責、向國務院負責,向上級行政機關負責、向本級政府負責

b.負什么責:

行政責任/政治責任/領導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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