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什么是債的消滅? - 行測知識
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什么是債的消滅?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山東軍隊文職招聘考試網:什么是債的消滅?
是指債的關系在客觀上不復存在。
債的消滅原因大致有三類:(1)基于當事人的意思,如免除、解除;(2)基于債的目的,如不能履行、清償;(3)基于法律的直接規(guī)定。
債消滅的方式主要有:(1)清償,是指當事人實現債權目的的行為。與履行的意義相同。(2)抵銷,是指兩人互負債務時,各以其債權充當債務之清償,而使其債務與對方的債務在同等額內相互消滅。(3)提存,是指由于債權人的原因而無法向其交付合同標的物時,債權人將該標的物交給提存部門從而消滅債的制度。(4)免除,是指債權人拋棄債權,從而全部或部分終止合同關系的單方行為。(5)混同,是指債權和債務同歸一人,致使債的關系消滅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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