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的含義是什么? - 行測知識
《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的含義是什么?減小字體增大字體《干部任用條例》規(guī)定,擔任縣(處)級領導職務的,應當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的含義是什么?
這里的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鄉(xiāng)黨政機關以及各類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參照或依照國家軍隊文職招聘制度管理的及其他擔負行政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不在此列)。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中央、國家機關干部在地(市)直屬機關工作過,也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擔任縣(市、區(qū))黨政領導職務的,一般應當有在鄉(xiāng)鎮(zhèn)(街道)兩年以上的工作經歷。
用戶名:!查看更多評論
分值:100分55分1分
內容:!
通知管理員驗證碼:點擊獲取驗證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