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泰勒同時代人對科學管理理論的貢獻-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9-25 22:18:21泰勒同時代人對科學管理理論的貢獻郭咸綱科學管理的春天就好像初出牛犢的少年,充滿生氣、富有反抗精神,并在歲月的錘煉中逐漸走向成熟。在這一時期中,它同樣也經(jīng)歷了無數(shù)的困惑、挫折和成功的洗禮。它像一條奔流不息的江河,不斷容納各個支流并形成了特有的氣勢,那些支流使得江河更加豐富多彩、蔚為壯觀。科學管理就是這樣一條大江,不斷地在歷史長河中激起一層層思想浪花,為人類的進步增光添彩??茖W管理的中心人物泰勒創(chuàng)立了科學管理理論體系。在這一理論體系的建立中做出了貢獻的不僅僅是泰勒一個人,而是一個群體。他們?yōu)樨S富科學管理的內(nèi)容、傳播科學管理的原理做出了極為重要的貢獻。在這群人中較為突出的有:卡爾 喬治 巴思、亨利 勞倫斯 甘特、弗蘭克 吉爾布雷思和莉蓮 吉爾布雷思、哈林頓 愛默森、盧埃林 庫克等。一、泰勒最忠實的 嫡系追隨者 卡爾 喬治 巴思(1860~1939)卡爾 喬治 巴思是泰勒的最早、最能干也是最親密的助手。他在數(shù)學方面有較深的造詣,巴思協(xié)助泰勒進行金屬切削實驗,在數(shù)學計算方面提供了許多的幫助,并協(xié)助甘特解決了進刀和切削的速度問題。珀森博士在1939年出版的《先進管理》雜志中,對此曾作如下的描述: 當卡爾 喬治 巴思于1899年在貝瑟利恩鋼鐵公司成為泰勒的助手時,泰勒有一大堆有關(guān)機器作業(yè)的實驗數(shù)據(jù)資料。當時沒有人能夠成功地對這些資料進行分析。泰勒曾經(jīng)把這些資料交給幾個大學的數(shù)學教授們進行分析,但他們卻沒有得出任何有價值的東西,泰勒后來把這些資料交給了卡爾 喬治 巴思,巴思很快就得出了泰勒在《工廠管理》一書中描述過的包含12個變量的有名公式,而卡爾 喬治 巴思又在這些公式的基礎(chǔ)上發(fā)展出巴思計算尺。 [14]在金屬的切削上,巴思的計算尺起了很大的作用,只要知道機器的馬力和所用的切削工具,利用巴思的計算尺和公式表就可以很快地決定進刀和切削的速度。巴思幫助泰勒解決了大多數(shù)金屬的切削問題和工具標準化問題。巴思還在哈佛大學講授過科學管理的課程,對人們指責他是泰勒最正統(tǒng)的門徒而感到自豪。泰勒經(jīng)常把卡爾 喬治 巴思說成是 能解決那些不可能解決的問題的人 。并在國會特別委員會的證詞中說, 在設計出新方法把科學管理迅速付之行動方面,卡爾 喬治 巴思先生也許是最有效率的人。我能想出一兩個例子來,他幾乎是在一夜之間設計出一種方法,使得工人不必多花力氣就能提高產(chǎn)量約20倍 。[15]直到泰勒去世之前,卡爾 喬治 巴思一直都同泰勒親密合作,他們是兩種類型的天才的合作。泰勒具有遠見,不愿過問細節(jié),巴思正好在這方面成為泰勒的得力助手。以后巴思自己成立了卡爾 喬治 巴思父子公司,這是一家咨詢公司,利用他的計算尺來不斷推動泰勒的科學管理,直到去世。
2017解放軍文職公共基礎(chǔ)知識:如何區(qū)分不當?shù)美c無因管理-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在公務員考試和各類事業(yè)單位考試中,民法作為公共基礎(chǔ)知識的重要內(nèi)容,令很多考生頭疼不已。債權(quán)是民法的重要組成部分,尤其是債的發(fā)生原因,包括侵權(quán)行為,不當?shù)美?,無因管理和合同,這些都是考試重點。侵權(quán)行為和合同相對而言不容易混淆,但如何區(qū)分不當?shù)美蜔o因管理,很多考生區(qū)分不清,然而這恰恰是是考試的高頻考點。例1.張三在回家路上,看到一只家養(yǎng)小狗,未見狗主人,為防狗丟失,張三將小狗抱回家。本案中張三的行為是( )。A.無因管理 B.不當?shù)美?C.共同侵權(quán) D.違法行為例2.張三和李四在一起放羊,當他們在聊天時,張三的羊跑進李四的羊群,然后被李四趕回家,本案中李四的行為屬于()A.無因管理 B.不當?shù)美?C.共同侵權(quán) D.違法行為解析:無因管理:是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自愿為他人管理事務的行為,屬于無因管理;不當?shù)美?,是指沒有合法根據(jù),使他人受到損失,而自己獲得利益。其實,實際生活中,類似的例子也比較多見,既包含著不當?shù)美?,又包含著無因管理。但是,做題時,一定要注意題干中強調(diào)的重點,這才是解題的關(guān)鍵。結(jié)合案例,例1中,強調(diào)的是張三為防止狗丟失,而對小狗進行管理,更多是強調(diào)無因管理。故例1中,正確選項是A。例2中,強調(diào)張三的羊跑入李四的羊群,強調(diào)李四客觀上受益,而張三因此遭受損失,所以本案構(gòu)成不當?shù)美?,故該題正確答案是B。另外,有時以案例題形式考查。例:張某在一風景區(qū)旅游,爬到山頂后,見一女子孤身站在山頂懸崖邊上,目光異樣,即心生疑惑。該女子見有人來,便向懸崖下跳去,張某情急中拉住女子衣服,將女子救上來。張某救人過程中,隨身攜帶的價值2000元的照相機被碰壞,手臂被擦傷;女子的頭也被碰傷,衣服被撕破。張某將女子送到山下醫(yī)院,為其支付各種費用500元,并為包扎自己的傷口用去20元。當晚,張某住在醫(yī)院招待所,但已身無分文,只好向服務員借了100元,用以支付食宿費。次日,輕生女子的家人趕到醫(yī)院,向張某表示感謝。1、張某與輕生女子之間的法律關(guān)系,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A.不當?shù)美?B.無因管理C.侵權(quán)行為 D.合同行為E.無法律關(guān)系解析:張某為避免輕生女子死亡,自愿救助她,并無法定或約定的義務,并送往醫(yī)院,屬于典型的無因管理。因為無因管理,使張某價值2000元的照相機損壞,并且手臂受傷,產(chǎn)生了500元醫(yī)療費,這都引起了債法法律關(guān)系,故正確答案為B。2.張某的照相機被損壞以及治療自己傷口的費用由誰承擔?( )A.照相機的費用由張某承擔B.照相機的費用由輕生女子承擔C.張某治療傷口的費用由張某自己承擔D.張某治療傷口的費用由輕生女子承擔E.張某的照相機和治療傷口的費用由兩人共同承擔解析:在無因管理過程中,管理人有權(quán)要求本人償還因管理事務所遭受的損失和必要費用,所以照相機的費用由輕生女子承擔。治療傷口的費用也由輕生女子承擔。故正確答案為BD。
2019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公共基礎(chǔ)知識:無因管理與不當?shù)美?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就事理而言,擅自對他人事物進行管理,是對他人權(quán)益的侵犯,是侵權(quán)行為,但民法著眼于社會生活的連帶關(guān)系,為鼓勵互助行為,特設無因管理制度,賦予正當管理行為阻卻違法效力,并在管理人和本人之間成立債權(quán)債務關(guān)系,使得無因管理成為債的發(fā)生根據(jù)。簡單來說,無因管理制度旨在平衡 禁止干預他人事物 和 鼓勵互助行為 兩項原則,使法律上無義務而為他人管理事物者,在一定條件下享有一定權(quán)利,承擔一定義務?!睹穹倓t》第一百二十一條規(guī)定,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的人,有權(quán)請求受益人償還由此支出的必要費用。對法條進行分析可知,無因管理指沒有法定或約定義務,為避免他人利益受損失而進行管理或服務行為。無因管理的構(gòu)成需滿足三個條件。1.管理他人事務。(1)必須為管理他人事務;(2)管理的事務必須是他人的事務;(3)管理的事務為合法事務。(4)管理的事務不能是純粹宗教的、道德的事務和一般性的生活事務;(5)管理的事務不是經(jīng)本人授權(quán)才能辦理的事務或須由本人親自辦理的事務。(如婚姻登記)2.為他人謀利益的意思即主觀為他人,客觀為他人(1)如果主觀為他人和自己,客觀為他人和自己 構(gòu)成無因管理;為他人意思的推測!(2)主觀為自己,客觀為別人,誤信他人事務為自己事務(誤信管理),不構(gòu)成無因管理,可能成立不當?shù)美?3)主觀為他人,客觀為自己,誤把自己事務當作他人事務(假想管理),不構(gòu)成無因管理。(4)主觀為他人,客觀為他人。主觀為張三,客觀為李四,構(gòu)成無因管理。(5)符合他人明示或可推知之意思:自殺、履行撫養(yǎng)義務等,構(gòu)成無因管理。3.無法律上的義務。無因管理中的 無因 就是指沒有法律上的義務(法定、約定)。構(gòu)成無因管理后,管理人將享有一定權(quán)利并承擔相應義務。1.管理人的權(quán)利:必要費用請求權(quán)、所負債務請求權(quán)、所受損害請求權(quán);無報酬請求權(quán)。2.管理人的義務:①適當?shù)墓芾砹x務。管理人未盡到適當管理義務而致被管理人損害的,需負賠償責任;但是,在緊急情況下,管理人非故意、重大過失致?lián)p,不負賠償責任(緊急情況下輕過失免責,但見義勇為除外)③報告、計算義務。管理人應當將管理事務進行之狀況報告本人,管理終止時,應報告始末。管理人因處理事務所收取之金錢、物品、孳息,應交付給本人。以自己名義為本人取得之利益,應移轉(zhuǎn)于本人。不當?shù)美?,指沒有合法根據(jù),或事后喪失了合法根據(jù)而被確認為是因致他人遭受損失而獲得的利益。如售貨時多收貨款,拾得遺失物據(jù)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稱受益人,遭受損害的人稱受害人。不當?shù)美娜〉茫皇怯捎谑芤嫒酸槍κ芎θ硕鵀榈倪`法行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誤解或過錯所造成的。受益人與受害人之間因此形成債的關(guān)系,受益人為債務人,受害人為債權(quán)人。其具體特征根據(jù)有三:① 雙方當事人必須一方為受益人,他方為受害人。②受益人取得利益與受害人遭受損害之間必須有因果關(guān)系。③受益人取得利益沒有合法根據(jù),即既沒有法律上、也沒有合同上的根據(jù),或曾有合法根據(jù),但后來喪失了這一合法根據(jù)。受益人在得知自己的受益沒有合法根據(jù)或得知合法根據(jù)已經(jīng)喪失后,有義務將已得的不當利益返還受害人。例題:養(yǎng)殖場賈某在市場上賣雞蛋,突聞其妻心臟病復發(fā),急忙離去,相鄰菜販陳某見狀遂自作主張代為叫賣,以比賈某每斤高出2元的價格賣出雞蛋100斤,并將多賣的200元收入自己囊中后,陳某因家有急事將余下的100斤雞蛋以比賈某每斤低于3元的價格賣出。對此,下列說法錯誤的是:A.陳某可以要求賈某支付一定的報酬B.陳某的行為構(gòu)成無因管理C.陳某低價銷售的100斤雞蛋構(gòu)成不當管理,應承擔賠償責任D.陳某收取多賣的200元構(gòu)成了不當?shù)美?/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