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時間:2019-05-21 22:43:36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述 (一)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 民事法律關系是平等主體之間發(fā)生的、符合民事法律規(guī)范的、以權利義務為內(nèi)容的社會關系,是民法對平等主體之間的財產(chǎn)關系和人身關系加以調整的結果。 (二)民事法律關系的特征 民事法律關系有以下特征: 1.主體地位平等; 2.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對等; 3.權利救濟和補償性。 (三)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 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就是構成民事法律關系應當具備的因素。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包括主體、內(nèi)容、客體三項。 1.主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主體是指參加民事法律關系、享有民事權利承擔民事義務的人。包括自然人、 法人和參加到民事法律關系中的國家。主體的法律價值在于確定利益的享有者,使每一個在法律上 應當有獨立利益者成為法律上的人,能夠按照自己的意思,在不違反法律的條件下通過享有權利和 承擔義務,享受其個人生活利益。 2.內(nèi)容 民事法律關系的內(nèi)容,是民事主體在法律關系中享有的民事權利和承擔的民事義務。 3.客體 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是指民事權利和民事義務共同指向的對象。民事法律關系的客體一般包 括物、行為、智力成果和其他權益(如人身利益)。隨著民事法律關系的發(fā)展,民事法律關系客體的 種類還會不斷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