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公務員-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10-0814:08:23公務員一、公務員范圍公務員:指依法履行公職、納入國家行政編制、由國家財政負擔工資福利的工作人員。公務員三要素。我國公務員范圍:行政系統(tǒng)公務員、政黨系統(tǒng)公務員、權力機關系統(tǒng)的公務員、政治協(xié)商會議系統(tǒng)的公務員、審判機關系統(tǒng)的公務員、檢察機關系統(tǒng)的公務員、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公共事務管理職能的事業(yè)單位系統(tǒng)的公務員。看過即可二、公務員法律關系1.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的關系①行政機關的職權、職責、權限和優(yōu)先權一概由公務員具體承受;②公務員在分析行政機關的職權、優(yōu)先權,分擔行政機關的職責、權限時,行政機構有權對分享和分擔物進行再分配;③公務員實施行政管理活動,形式上必須以行政機關名義,實質(zhì)上必須按照行政機關意志;④行政機關享有對公務員的管理權。2、公務員作為行政主體代表,與行政相對人的關系:公務員代表國家機關對行政相對人進行管理,又代表國家行政機關對行政相對人進行保護。3、公務員法律關系的產(chǎn)生:考任、選任、委任、聘任、調(diào)任4、公務員法律關系的變更:晉升、降職、交流、撤職、辭職和引咎辭職(領導成員),都僅僅引起公務員法律關系的變更,公務員身份還保留。5、公務員法律關系的消滅:公務員身份就沒有了。法定原因:開除公職、辭職(一般公務員)、辭退、退休、離休、判處刑罰事實原因:死亡、喪失國籍三、公務員的權利履行職責的工作條件保障權;身份保障權(非因法定事由,非經(jīng)法定程序,不被免職、降職、辭退或處分);獲得勞動報酬和享受福利、保險待遇的權利;參加培訓的權利;批評和建議權;申訴和控告權;申請辭職權;其他。四、公務員的義務大體分為兩類:政治約束、服務紀律五、公務員的責任四種:接受處分、引咎辭職、承擔行政賠償責任和刑事責任1、處分: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公職(沒公務員身份)2、引咎辭職: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因個人或其他原因,可以自愿提出辭職。領導職務,因工作嚴重失誤、失職造成重大損失或惡劣社會影響,或?qū)χ卮笫鹿守擃I導責任,應引咎辭職。應引咎辭職或者其他原因不再適合擔任現(xiàn)任領導職務,本人不辭職的,應當責令其辭職。3、行政賠償責任管理財務的,因故意或過失,財務損失,公務員成分賠償責任;違法或不當執(zhí)行職務行為,給相對人帶來不必要的財產(chǎn)損失,先由行政機關承擔,行政機關再行使求償權。4、刑事責任5、公務員責任的救濟途徑:申訴制度、控告制度,不包括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行政機關對公務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沒有法律明確規(guī)定,不能尋求復議或司法救濟。第五節(jié)行政相對人行政相對人: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共同構成行政法律關系主體的另一方當事人。行政相對人在實體法上的地位:①財產(chǎn)和自由不受侵害,依法享受給付與保護的權利;②排除違法或不當行政的請求權與行政介入請求權行政相對人在程序法上的地位:①參與型行政全面保障相對人在程序法上的權利;②行政相對人參與制定行政法規(guī)范或計劃的權利;③行政相對人參與作出行政行為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