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軍文職招聘考試合同-解放軍文職人員招聘-軍隊文職考試-紅師教育

發(fā)布時間:2017-07-18 13:48:39合同的成立屬于合同的訂立范疇,解決的是合同是否存在的事實問題,屬于對合同的事實上的判斷。而合同的生效屬于合同的效力范疇,解決的是已經(jīng)存在的合同是否符合法律規(guī)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問題。合同生效屬于法律上的判斷。合同成立是判斷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只有在成立以后,才談得上生效問題。也就是說,合同成立后,只有符合生效條件的合同,才能受到法律保護。而不符合生效條件的合同,盡管其已經(jīng)成立,并且也可能反映著當事人之間事實上發(fā)生了一定的經(jīng)濟往來關系,但這種合同及其反映的經(jīng)濟往來關系不僅得不到法律的保護,有時還要受到法律的制裁。合同成立的要件一般包括:第一,合同的主體須有一方或多方當事人;僅有一方當事人是不可能產生合意的,因而不可能成立合同。第二,合同的內容必須具備合同的必備條款。第三,合同的訂立程序須經(jīng)過要約、承諾兩個階段,并達成合意,這是合同成立的根本要件,也是合同成立的實質要件。另外要式合同須依合同方式,實踐合同須交付合同標的,合同才告成立。合同生效的條件是判斷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的標準。對合同生效的構成要件,《合同法》并沒有做出明確的規(guī)定。但從邏輯上看,合同只有成立,才能考察其是否有效,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因此,合同成立的要件也可以看成合同生效的要件。除此之外,根據(jù)《民法通則》第五十五條關于民事法律行為生效要件的規(guī)定精神,合同生效的要件還應當包括:1、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2、意思表示真實。3、不違反法律或社會公共利益。這些規(guī)定也就是合同生效的一般要件,亦稱實質要件。什么是可變更、可撤銷合同?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是基于法定原因,當事人有權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撤銷的合同??勺兏⒖沙蜂N的合同的種類有:①因重大誤解訂立的合同;②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③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變更或撤銷。對于可變更、可撤銷的合同,當人有權訴請法院或仲裁機構予以變更、撤銷,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撤銷權是撤銷權人依其單方的意思表示使合同效溯及既往的消滅的利權。因撤銷原因不同,撤銷權人也不同。重大誤解中,誤解人是撤銷權人;顯失公平中,遭受明顯不公的人是撤銷權人;欺詐、脅迫中,受欺詐、受脅迫的人是撤銷權人。撤銷權是訴權,只能通過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行使。撤銷權的消滅:①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慶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②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例如:甲公司向乙公司訂購乳膠漆一批,乙公司在訂立合同時,謊稱國產乳膠漆為進口乳膠漆。甲公司事后得知實情,適逢國產乳膠漆暢銷,甲公司有意履行合同,乙公司則希望這批貨以更高的價格賣給別人,此時:甲公司向乙公司催告交貨或預付貨款或遞交確認合同有效的通知,則合同成為確定的有效合同;乙公司不能以合同訂立存在欺詐為由主張撤銷,從而使合同失去約束力。由此可見,我國對于一方錄事人欺詐對方當事人而訂立的合同是作為可撤銷合同來處理的,這樣就給予受到欺詐方選擇權,尊重其意思自治。如果受到欺詐的一方當事人認為不必撤銷合同的,則可以補正合同的效力。注意:我國可撤銷合同的撤銷權僅賦予受到欺詐的一方,而欺詐方是沒有選擇權的,所以不能主動主張合同可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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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fā)布時間:2017-10-07 20:43:19考點12:居間合同(P317)1.促成合同成立(1)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當按照約定支付報酬。(2)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2.未促成合同成立居間人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委托人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键c13:技術合同(P310)1.技術合同價款的支付方式(由當事人約定)(1)一次總算、一次總付(2)一次總算、分期支付(3)提成支付(4)提成支付附加預付入門費2.委托開發(fā)(1)委托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研究開發(fā)人。(2)研究開發(fā)人取得專利權的,委托人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3)研究開發(fā)人轉讓專利申請權的,委托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3.合作開發(fā)(1)合作開發(fā)完成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除當事人另有約定的外,申請專利的權利屬于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共有。當事人一方轉讓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其他各方享有以同等條件優(yōu)先受讓的權利。(2)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一方不同意申請專利的,另一方或者其他各方不得申請專利。(3)合作開發(fā)的當事人一方聲明放棄其共有的專利申請權的,可以由另一方單獨申請或者由其他各方共同申請,申請人取得專利權的,放棄專利申請權的一方可以免費實施該專利。